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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 發布日期:2021-10-21 | 更新日期:2021-10-22 發布單位:藥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1021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409214

附件: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各1

旨:預告修正「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 修正依據:藥事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

  三、 「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站(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115-61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

(三) 電話:(02)2787-7689

(四) 傳真:(02)2653-2072

(五) 電子郵件:1585hlj@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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