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408935號
附件:「西藥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西藥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
三、「西藥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202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
(三)電話:(02)2787-7463
(四)傳真:(02)2653-2072
(五)電子郵件:imqtu@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