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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草案。
| 發布日期:2015-09-17 | 更新日期:2018-07-26 發布單位:食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917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41303314

附件:「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各1

主旨: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三、本次預告公告修正之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2

四、本公告登載於衛生福利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意見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天內陳述意見: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

()傳真:02-26531062
(四)電子郵件:were6080@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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