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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之附表一、第三條之附表二草案
| 發布日期:2013-07-17 | 更新日期:2020-06-02 發布單位:食品組

行政院衛生署 公告
發文日期:102年7月17日
發文字號:署授食字第1021300716號
附件:「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之附表一、第三條之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
主旨:第二次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之附表一、第三條之附表二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修正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
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之附表一、第三條之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刊載於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doh.gov.tw)法令規章-衛生法令查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及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局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於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二)地址:115-61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7319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tzuyi@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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