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13年8月2日院臺衛字第1131020905號公告
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品項說明如下:
(一)第二級管制藥品第125項「六氫大麻酚」中文名稱修正為「四氫大麻己酚」。
(二)增列六氫大麻己酚(Hexahydrocannabihexol、HHCH)為第二級管制藥品。
(三)增列六氫大麻酚(Hexahydrocannabinol、HHC)為第二級管制藥品。
(四)增列依托咪酯(Etomidate)為第四級管制藥品。
(五)增列3,4-亞甲基雙氧苯基-2-丙酮(3,4-methylenedioxyphenyl-2-propanone、MDP2P)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