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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標題發布日期
1751修正「國內生產包裝水及以容器盛裝並直接販售之桶裝水業者應於產品標示中明確標示水源別及水源地點」,並自即日生效2013-09-10
1752修正「經輻射處理之食品,其包裝上應顯著標示輻射照射處理標章」,並自即日生效2013-09-10
1753修正「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之標示規定」,並自即日生效2013-09-10
1754修正「市售包裝減鈉鹽應標示事項」,並自即日生效2013-09-10
1755修正「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2013-09-10
1756修正「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2013-09-10
1757修正「市售包裝果汁及蔬菜汁飲料應標示原汁含有率」,並自即日生效2013-09-10
1758修正「含有咖啡因成分且有容器或包裝之飲料,應於個別產品外包裝標示咖啡因含量有關事項」,並自即日生效2013-09-10
1759修正「包裝速食麵標示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2013-09-10
1760修正「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標示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2013-09-10
1822筆資料, 第176/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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