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手洗式食品用液態洗潔劑之衛生安全

  洗潔劑由於使用較為方便,已成為一般家庭中用以洗滌碗盤不可或缺的清潔劑。目前市面上的洗潔劑琳琅滿目,品牌眾多,若依其成分區分,可分為天然及化學合成洗潔劑。由於大多數消費者仍傾向使用化學合成洗潔劑,故為防止此種洗潔劑在使用時,其不良成分如砷、重金屬及甲醇等殘留於食品或食品器具中,經由攝食進入體內造成傷害,實有必要對此種洗潔劑之衛生安全進行調查。本署藥物食品檢驗局於民國85年12月至86年3月,在台北市超級市場、商店及製造商,抽購進口產品9件及國產品41件,共計50件,進行砷、重金屬、酸鹼度及甲醇等項目檢驗,以了解其是否符合食品用的規定。

  依據本署公告「手洗式食品用液態洗潔劑衛生標準」(如表一),50件洗潔劑的檢驗結果(如表二表三)如下:

  • 砷及重金屬含量:所有檢體的檢驗結果均在合格標準以下。

  • 酸鹼度:酸鹼值(pH值)的衛生標準為6.0∼8.0,9件進口產品的pH值為6.25∼7.91,結果均與規定相符;41件國產品的pH值為3.60∼8.62,不合格有9件,不合格率佔總抽驗件數的18.0%。

  • 甲醇含量:甲醇的衛生標準為0.1%,9件進口產品中檢出7件含有甲醇,其甲醇含量為0.01%∼0.29%,而超出衛生標準者有2件,含量分別為0.29%及0.23%,不合格率佔總抽驗件數的4.0%,此2件不合格檢體均為美國Colgate-Palmolive公司的產品「Palmolive多用途洗潔精」及「Palmolive超濃縮洗潔精」。41件國產品中檢出3件含有甲醇,其甲醇含量為0.03%∼0.09%,均符合衛生標準。

  綜合本次調查結果,所抽驗的50件產品中,有11件產品與規定不符,不合格率為22.0%,檢驗項目中甲醇以進口產品的檢出率最高,其中包括2件不合格產品,不合格率為4.0%,而酸鹼度的不合格情形是所有檢驗項目中較為嚴重的,這些不合格檢體均為國產檢體,且大多為容量4公斤以上的桶裝產品,這些產品鮮少標示製造日期、保存期限及製造廠商,故建議消費者在購買時應選擇容量小,且標示明確(包括製造廠商、使用方法、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的產品,如此不但可以保障自身的安全與權益,並能與政府的監督管理雙向進行,以遏止製造廠商添加不必要或過量的添加物。

 

 

表一、手洗式食品用液態洗潔劑之衛生標準

檢驗項目

衛生標準

0.2 ppm以下(As2O3)[0.25%(w/v)水溶液]

重金屬

0.4 ppm以下(Pb)[0.25%(w/v)水溶液]

酸鹼度(pH值)

6.0∼8.0 [依標示稀釋倍數之水溶液體]

甲醇

0.1%(w/w)以下

 

 

表二、手洗式食品用液態洗潔劑之檢驗結果

檢驗項目

檢驗結果

進口

國產

a

重金屬

(酸鹼度值)

6.25∼7.91

3.60∼8.62

甲醇

未檢出∼0.29% (7 b)

未檢出∼0.09% (3)

a合格標準以下

b檢出件數

 

 

表三、手洗式食品用液態洗潔劑檢驗結果之不符規定情形

檢體類別

抽驗件數

不合格件數(%)

酸鹼度

甲醇

合計

進口

9

0

2 (22.2)

2 (22.2)

國產

41

9 (22.0)

0

9 (22.0)

合計

50

9 (18.0)

2 ( 4.0)

11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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