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陶瓷類食品器具及容器之衛生安全(重金屬鉛、鎘)調查

  由於國人於購置陶瓷類食品器具及容器時,喜歡選用花色豔麗帶金邊花飾者,稍早本署藥物食品檢驗局曾針對市售之此類製品做過調查,發現此類製品中部分存有鉛及鎘溶出之問題,為了保障國人的使用安全,本署藥物食品檢驗局於85年12月至86年2月間,再於台北市之商店、百貨公司及台北縣鶯歌鎮商店,參照歷年針對此類檢體調查之經驗,選購顏色特殊、花色鮮豔、帶金邊及表面凹凸不平滑之陶瓷類食品器具及容器共107件,同時進行鉛及鎘之溶出試驗。

  鉛化合物為釉料之主要成分或添加成分,它也是許多物質含有之雜質成分。其於人體內蓄積會引起慢性中毒,造成血液、神經、平滑肌等功能障礙。鎘化合物可作為紅色或黃色顏料,攝食高量的鎘會引起急性中毒,其症狀為嘔吐、頭暈、腹瀉以及虛脫現象。中毒機制為長期攝食微量之鎘引起尿細管之損害 而妨礙鈣的再吸收,導致骨中鈣質之流失,造成軟骨症,終致全身多處骨折疼痛不已,最後死亡。

  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陶瓷類」分類如附表一,其檢驗結果詳如附表二

  1. 類為深2.5 cm以上,容量1.1 L以下者,如茶壺、茶杯及碗等,溶出限量標準為鉛5 ppm以下, 鎘0.5 ppm以下。96件檢體中,檢出有鉛成份者5件,其中含量超過上述標準者2件,均為茶杯,於溶出處理時呈現嚴重脫釉現象,檢出量為17.2及30.2 ppm,超過限量標準甚鉅。鎘則均未檢出。
  2. 類為深2.5 cm以上,容量1.1 L以上者,如大圓盤及大碗,溶出限量標準為鉛2.5 ppm以下, 鎘0.25 ppm以下。6件檢體中,檢出有鉛成份者4件,其中含量超過上述標準者3件,其中一件為孔雀四角盤,二件為大圓盤,其花色鮮艷,表面凹凸不平滑,檢出量分別為3.6,5.4及12.2 ppm,超過限量標準甚鉅。鎘則均未檢出。
  3. 類為深2.5 cm以下或液體無法充滿者,,如淺盤及碟子,溶出限量標準為鉛17μg/cm2以下, 鎘1.7μg/cm2以下,5件檢體中,檢出有鉛成份者4件,均未超過限量標準。鎘則均未檢出。

 

  以上107件檢體中,檢出有鉛成份者13件,檢出率為12.1%,其中超過限量標準者5件,不合格率為4.7%。鎘均未檢出。

  依據檢體用途區分,其檢驗結果詳如附表三。茶壺 17件,,均未檢出。杯子 36件,檢出有鉛成份者 3件,其中超過限量標準者 2件。酒瓶 1件,未檢出。酒杯 1件,未檢出。盤子20 件,檢出有鉛成份者9 件,其中超過限量標準者 3件。碗 33件,檢出有鉛成份者 1件,未超過限量標準。

  依抽購地點而言,其檢驗結果詳如附表四。其中百貨公司抽購34件,檢出有鉛成份者5件,其中超過限量標準者1件。商店抽購73件,檢出有鉛成份者8件,其中超過限量標準者4件。

 

  綜合本次調查結果,陶瓷類食品器具及容器以鉛溶出較為嚴『』重,其中檢出之二件茶杯於溶出處理時呈現嚴重脫釉現象,而其他檢出之檢體大多為花色鮮艷、帶金邊及表面凹凸不平滑之陶瓷品。建議若購買陶瓷類食品器具及容器時儘量選用白色或素色之容器,若表面有花飾也應選用釉面平整光滑者,若於使用時有脫釉現象則廢棄勿再使用。

 

 

表一.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陶瓷類

種類

溶 出 試 驗

浸出液 浸出條件 項目及合格標準

(a)深2.5 cm以上,且容量1.1 L以下

4%醋酸 常溫(暗處) 鉛:5 ppm以下

24小時 鎘:0.5 ppm以下

(b)深2.5 cm以上,且容量1.1 L以上

4%醋酸 常溫(暗處) 鉛: 2.5 ppm以下

24小時 鎘:0.25 ppm以下

(c)深2.5 cm以下或液體無法充滿者

4%醋酸 常溫(暗處) 鉛:17 μg/cm2以下

24小時 鎘:1.7μg/cm2以下

 

 

表二. 依據衛生標準分類陶瓷類食品器具及容器檢驗結果

檢體類別

抽購件數

檢出件數

(%)

不符規定件數

(%)

a

96

5

2

b

6

4

3

c

5

4

0

合計

107

13

(12.1%)

5

(4.7%)

 

 

表三. 依據用途分類陶瓷類食品器具及容器檢驗結果

檢體類別

抽購件數

檢出件數

不符規定件數

茶壺

17

0

0

杯子

36

3

2

酒瓶

1

0

0

盤子

20

9

3

33

1

0

碟子

1

1

0

合計

107

13

5

 

 

表四. 依據抽購地點分類陶瓷類食品器具及容器檢驗結果

檢體抽購地點

抽購件數

檢出件數

不符規定件數

百貨公司

34

5

1

商店

73

8

4

合計

107

1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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