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陶瓷類食品器具及容器之衛生安全(重金屬鉛、鎘)調查
由於國人於購置陶瓷類食品器具及容器時,喜歡選用花色豔麗帶金邊花飾者,稍早本署藥物食品檢驗局曾針對市售之此類製品做過調查,發現此類製品中部分存有鉛及鎘溶出之問題,為了保障國人的使用安全,本署藥物食品檢驗局於85年12月至86年2月間,再於台北市之商店、百貨公司及台北縣鶯歌鎮商店,參照歷年針對此類檢體調查之經驗,選購顏色特殊、花色鮮豔、帶金邊及表面凹凸不平滑之陶瓷類食品器具及容器共107件,同時進行鉛及鎘之溶出試驗。
鉛化合物為釉料之主要成分或添加成分,它也是許多物質含有之雜質成分。其於人體內蓄積會引起慢性中毒,造成血液、神經、平滑肌等功能障礙。鎘化合物可作為紅色或黃色顏料,攝食高量的鎘會引起急性中毒,其症狀為嘔吐、頭暈、腹瀉以及虛脫現象。中毒機制為長期攝食微量之鎘引起尿細管之損害 而妨礙鈣的再吸收,導致骨中鈣質之流失,造成軟骨症,終致全身多處骨折疼痛不已,最後死亡。
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陶瓷類」分類如附表一,其檢驗結果詳如附表二。
以上107件檢體中,檢出有鉛成份者13件,檢出率為12.1%,其中超過限量標準者5件,不合格率為4.7%。鎘均未檢出。
依據檢體用途區分,其檢驗結果詳如附表三。茶壺 17件,,均未檢出。杯子 36件,檢出有鉛成份者 3件,其中超過限量標準者 2件。酒瓶 1件,未檢出。酒杯 1件,未檢出。盤子20 件,檢出有鉛成份者9 件,其中超過限量標準者 3件。碗 33件,檢出有鉛成份者 1件,未超過限量標準。
依抽購地點而言,其檢驗結果詳如附表四。其中百貨公司抽購34件,檢出有鉛成份者5件,其中超過限量標準者1件。商店抽購73件,檢出有鉛成份者8件,其中超過限量標準者4件。
綜合本次調查結果,陶瓷類食品器具及容器以鉛溶出較為嚴『』重,其中檢出之二件茶杯於溶出處理時呈現嚴重脫釉現象,而其他檢出之檢體大多為花色鮮艷、帶金邊及表面凹凸不平滑之陶瓷品。建議若購買陶瓷類食品器具及容器時儘量選用白色或素色之容器,若表面有花飾也應選用釉面平整光滑者,若於使用時有脫釉現象則廢棄勿再使用。
表一.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陶瓷類
種類 |
溶 出 試 驗 浸出液 浸出條件 項目及合格標準 |
(a)深2.5 cm以上,且容量1.1 L以下 |
4%醋酸 常溫(暗處) 鉛:5 ppm以下 24小時 鎘:0.5 ppm以下 |
(b)深2.5 cm以上,且容量1.1 L以上 |
4%醋酸 常溫(暗處) 鉛: 2.5 ppm以下 24小時 鎘:0.25 ppm以下 |
(c)深2.5 cm以下或液體無法充滿者 |
4%醋酸 常溫(暗處) 鉛:17 μg/cm2以下 24小時 鎘:1.7μg/cm2以下 |
表二. 依據衛生標準分類陶瓷類食品器具及容器檢驗結果
檢體類別 |
抽購件數 |
檢出件數 (%) |
不符規定件數 (%) |
a |
96 |
5 |
2 |
b |
6 |
4 |
3 |
c |
5 |
4 |
0 |
合計 |
107 |
13 (12.1%) |
5 (4.7%) |
表三. 依據用途分類陶瓷類食品器具及容器檢驗結果 檢體類別 抽購件數 檢出件數 不符規定件數 茶壺 17 0 0 杯子 36 3 2 酒瓶 1 0 0 盤子 20 9 3 碗 33 1 0 碟子 1 1 0 合計 107 13 5
表四. 依據抽購地點分類陶瓷類食品器具及容器檢驗結果 檢體抽購地點 抽購件數 檢出件數 不符規定件數 百貨公司 34 5 1 商店 73 8 4 合計 107 13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