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豆類製品之衛生安全(H2O2、亞硫酸、硼酸及其鹽類)調查

  由於國內素食人口急遽增加,以豆類為主的素食加工製品琳瑯滿目,稍早本署藥物食品檢驗局、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消基會,均針對市售之此類產品做過檢驗調查,發現此類產品中部分存有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殘留、亞硫酸鹽過量、添加硼酸及其鹽類之問題,為了保障國人的食用安全,本署藥物食品檢驗局於85年12月至86年1月間,再於台北市各區共九家傳統市場及六家超級市場抽購各類豆製品,包括豆干、豆皮、豆腐、干絲、素雞、百頁、百頁結、百頁豆腐、腐竹、素火腿及豆類乾製品等11類共111件,其中81件購自傳統市場;30件購自超級市場,同時進行過氧化氫、亞硫酸鹽、硼酸及其鹽類等三項檢驗。

  過氧化氫具有殺菌及漂白作用,但食品成品中不得殘留。抽購的111件檢體中,檢出殘留過氧化氫者有37件,不合格率為33.3%(詳如表一)。其中以百頁結、豆干、百頁豆腐、干絲及豆腐等類檢出的比率較高。

  亞硫酸鹽常用做為食品漂白劑,依據我國現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之規定,豆類製品中亞硫酸鹽殘留量應在0.030 g/kg以下,抽購檢體中有2件超過限量,不合格率為1.8%(詳如表二),分別是豆皮及香港進口之腐竹。

  硼酸及其鹽類添加於食品中可增加食品的韌性及脆度,但其毒性較高,且在人體內有蓄積性,目前世界各國包括我國都已禁止使用,本檢驗調查結果,檢出2件含有硼酸及其鹽類(詳如表三),均為腐竹,不合格率為1.8%。其中購自內湖萬客隆標示香港製造之「港味豆竹」(條狀腐竹),既有過量之亞硫酸鹽,又有禁用之硼酸及其鹽類,情況最為嚴重。

  綜合本次調查結果,豆類製品以過氧化氫的殘留較為嚴重,在豆類製品大都以散裝供應,且鮮少標示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的情況下,建議消費者在購買時,勿以產品之色澤及口感為取向,而以食品之原始風味為優先考慮,如此,不但可保障自身的食用安全,並能與政府的監督管理雙向進行,以有效地遏止製造商為討好消費者所添加之不必要或過量的食品添加物。

 

 

表一、各類檢體中殘留過氧化氫之檢驗結果

檢體類別

豆干

豆皮

豆腐

干絲

素雞

百頁

百頁結

百頁豆腐

腐竹

素火腿

豆類乾製品

抽購件數

22

7

21

12

10

6

9

9

8

3

4

總件數

111

檢出件數

10

1

8

5

0

0

8

4

1

0

0

總檢出件數

37

總不合格率(%)

33.3

註:111件檢體中購自傳統巿場者81件,不合格30件,不合格率37%。購自超級巿場者30件,不合格7件,不合格率23.3%。

 

 

表二、各類檢體中亞硫酸鹽之檢驗結果

檢體類別

豆干

豆皮

豆腐

干絲

素雞

百頁

百頁結

百頁豆腐

腐竹

素火腿

豆類乾製品

抽購件數

22

7

21

12

10

6

9

9

8

3

4

總件數

111

檢出件數

0

1

0

0

0

0

0

0

1

0

0

總檢出件數

2

總不合格率(%)

1.80

 

 

表三、各類檢體中硼酸及其鹽類之檢驗結果

檢體類別

豆干

豆皮

豆腐

干絲

素雞

百頁

百頁結

百頁豆腐

腐竹

素火腿

豆類乾製品

抽購件數

22

7

21

12

10

6

9

9

8

3

4

總件數

111

檢出件數

0

0

0

0

0

0

0

0

2

0

0

總檢出件數

2

總不合格率(%)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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