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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原料行販賣原料給一般民眾調製成化粧品使用之需要注意事項及相關處理情形?
| 發布日期:2022-08-24 | 更新日期:2022-08-24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化工原料行若自行調製化粧品而販賣給予消費者使用,則必須受「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之規範,違反者,則依該法之有關規定處辦。
民眾購買化工原料自行調製成化粧品使用,難以確保產品之品質與使用安全,化粧品之製造需於一定衛生條件及設備符合「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之工廠內製造,始得確保產品品質與衛生安全,原則上不鼓勵民眾自行購買化工原料調製成化粧品使用。倘化工原料行提供化工原料予民眾調製使用,致使民眾因此受到傷,並得以消費者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處辦。
為避免可能產生消費糾紛,已請相關業者注意,並請各縣市衛生局對轄區業者加強輔導,加強宣導民眾勿自行購買化工原料調製成化粧品使用,以確保消費者安全與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