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目前位置:首頁 > 公告資訊 > 本署新聞

魴魚產品真真假假,業者應正確標示品名
| 發布日期:2015-01-29 | 更新日期:2015-01-29 發布單位:研究檢驗組

魴魚肉質鮮美,民眾經常到大賣場買魴魚片回家料理美食,或走進餐廳享用1份美味的魴魚排,因其英文俗名為John Dory,所以也稱多利魚。市面上各式各類的魴魚(多利魚)產品,買到的到底是不是真的魴魚,可能是很多消費者心中的疑問。為維護民眾的權益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運用DNA分子生物鑑別技術,建立魚種鑑別的檢驗方法,並主動調查大買場及餐廳魴魚產品12件,其中6件為生鮮冷凍魚片,另外6件為餐廳業者販售的魚排及比薩,檢驗結果發現12件產品竟然皆為低眼巨鯰屬於價位較低的鯰魚,並非所標示的高價位魴魚產品。食藥署已啟動邊境稽查呼籲業者應如實報驗產品資訊及品名,提供消費者正確的產品資訊 

魴魚的正式名稱為日本的(音同「)(Zeus faber),又稱鏡魚、鏡鯧、海魴、馬頭鯛或多利魚等,常見於美食餐廳的菜單且廣受消費者喜愛,在日本也常製成生魚片食用,為高經濟價值的魚種。而低眼巨鯰(Pangasianodon hypophthalmus)又稱低眼無齒𩷶低頭𩷶鯰或俗稱巴沙魚,為一種源自東南亞湄公河流域的特有鯰魚品種,屬於雜食性,生長快,多以養殖的方式大量生產,越南為主要產地台灣市面上宣稱魴魚或多利魚的產品原料,主要來自越南進口。 

       低眼巨鯰的外觀像鯊魚,魚型呈流線修長,而魴魚外型呈橢圓形,最大特徵是體側中央有1個藍黑色圓斑,但因魴魚產品常以加工或料理的型式販售,不易從外觀分辨。進口業者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之規定,正確申報產品資訊,違反規定者可處3300萬元罰鍰。依同法第28條規定,販售業者應正確標示並揭露產品訊息,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違反規定者可處4400萬元罰鍰等處分。食藥署已建立魚種DNA分子生物鑑別檢驗技術,可鑑別產品的標示符合性,強調業者應依前開規定正確報驗產品資訊及標示正確的品名,對其產品負責,保障消費者權益。有關檢驗方法可至食藥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1574)查閱

 

 

 

魴魚產品真真假假,業者應正確標示品名 Qrcode
相關圖片
資訊內容對您是否有幫助:
驗證碼
請輸入圖形認證碼內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