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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以基因改造黃豆及基因改造玉米為原料之食品標示事宜」,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14-12-22 | 更新日期:2014-12-22 發布單位:食品組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303858 

附件:

主旨:廢止「以基因改造黃豆及基因改造玉米為原料之食品標示事宜」,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廢止「以基因改造黃豆及基因改造玉米為原料之食品標示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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