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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局公告 * 網頁更新日期:201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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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為本局委託辦理藥物及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相關業務之機構 (發布日期2010-03-09)

一、藥物及化粧品不良品之通報與回收作業是確保藥物及化粧品品質管理相當重要的一環,透過通報機制之建置,可快速阻絕藥物及化粧品不良品接觸民眾的機會。

二、 本局為加強藥物不良品回收作業,並配合行政流程電子化,已完成建置「全國藥物不良品回收通報系統(網址:http://recall.doh.gov.tw)」。本系統建置之目的,為使發現藥物及化粧品不良品之人員,得以即時利用網路反應藥物及化粧品品質,並由衛生單位迅速進行處理;此外,另藉由網站上公布不良品名稱與批號等訊息,減少誤用藥物及化粧品不良品之機會,保障全國民眾之用藥安全。

三、本通報系統除可接受醫療院所之藥物及化粧品不良品通報外,縣市衛生局監督所屬地區製造廠回收執行情形亦須經由本系統通報,使主管機關確實瞭解不良品處理情形,以作為後續處理之依據,加強藥物及化粧品不良品於市場之管控工作。

四、99年度本局委託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受理民眾及各單位通報之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等業務,如有發現藥物及化粧品不良品時,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品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recall.doh.gov.tw

附件:
公告pdf檔 公告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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