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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肉品
| 發布日期:2016-07-11 | 更新日期:2021-08-09 發布單位:區管理中心

牛肉
10578日起,恢復受理加拿大牛肉輸入查驗,輸入牛肉必需符合:
(一)需為來自通過獸醫官屠前檢查之健康牛隻;
(二)必須是來自
30個月齡以下的牛隻;
(三)必須於屠宰時去除所有「特定風險物質」;
(四)必須是合格輸臺工廠所生產;
(五)必須每一批產品都在輸出國官方獸醫師監督下生產,確認產品符合輸臺規定;
(六)必須每一批產品都檢附加拿大官方獸醫師簽發之衛生證明文件。
 
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規外,亦需符合其他主管機關如防檢局等之相關規定,始得輸入。
 
豬肉、禽肉
1.加拿大核准出口設施所生產之豬肉及禽肉產品,經本署食品輸入查驗合格後,始得輸入。
2.除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規外,亦需符合其他主管機關如防檢局等之相關規定,始得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