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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化粧品中抗菌劑成分使用及限量規定基準表」(衛授食字第1051611779號)
| 發布日期:2017-02-15 | 更新日期:2017-02-15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衛生福利部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51611779號
附件:化粧品中抗菌劑成分使用及限量規定基準表

訂定「化粧品中抗菌劑成分使用及限量規定基準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一日生效。
附訂定「化粧品中抗菌劑成分使用及限量規定基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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