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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發布「食品中丙烯醯胺指標值參考指引」
| 發布日期:2016-01-07 | 更新日期:2016-01-07 發布單位:食品組

        為降低食品中丙烯醯胺含量,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發布「食品中丙烯醯胺指標值參考指引」(附件),該指引業於104年9月11日邀集學者、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相關食品業者進行意見交流,經充分溝通後達成共識,以歐盟指標值為本,加上黑糖及油條之指標值(1000 ppb),供企業參考改善品質之用。
        丙烯醯胺於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歸類為2A物質,表示對動物具有致癌性,但流行病學之研究尚不足以證明為人類之致癌物質。目前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及其他先進國家皆未訂定食品中丙烯醯胺限量標準,主要藉由提供食品業減量參考方法及訂定食品中丙烯醯胺指標值等公開相關資訊,提供大眾參考。
        另,食藥署業於101年編印「降低食品中丙烯醯胺含量加工參考手冊」,該手冊中之減量方法可作為業界丙烯醯胺減量參考,惟考量業者需投入時間及成本調整製程,預計給予業者兩年的改善期。未來,將依據指引之指標值監測市售產品並公布結果,使民眾了解業者改善之情形,必要時調整指標值。食藥署重申,指標值非衛生標準值。
        食藥署再次呼籲,國人應均衡攝取六大類食物(五穀根莖類、奶類、蛋豆魚肉類、蔬菜類、水果類及油脂類),減少或適量食用高溫油炸或烘焙的食品獲得足夠的營養,並搭配運動,使身體的機能維持正常,減少攝入丙烯醯胺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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