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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北區管理中心技士徵才
| 發布日期:2015-08-27 | 更新日期:2015-08-27 發布單位:人事室

 

一、職稱:技士

二、職系:衛生技術

三、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四、名額:1

五、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薦任第六職等以上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食品、化學、生物技術、公共衛生、獸醫、畜產、藥學等相關系所畢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尤佳

(三)具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必要時可配合加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五)熟悉食品衛生及藥物相關法規或熟悉儀器分析或食品衛生檢驗相關經驗者尤佳。

(六)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具備適當英文能力。

六、工作項目:

(一)辦理輸入食品藥物報驗、查驗(書面審查、臨場查核、抽樣檢驗)、發證等業務。

(二)辦理輸入食品藥物查驗中文標示不合格補正案審查。

(三)辦理輸入食品藥物邊境查驗庶務性業務。

(四)辦理輸入食品藥物流通稽查業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七、工作地點: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基隆港辦事處(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2559)

八、備註:

(一)意者請於10499日前至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首頁:公告資訊/本署徵才,頁面「標題」請選擇「本署北區管理中心技士徵才」,線上報名登錄履歷資料。

(二)並請檢齊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派令、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英語能力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記『應徵北區管理中心技士』,逕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事室(紙本報名資料請務必於公告截止日前寄送本署)。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五)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六)洽詢電話:(02)2787-7924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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