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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即日起生效。
| 發布日期:2015-07-08 | 更新日期:2015-07-08 發布單位:食品組

發文日期:104年7月8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41302610號 附件: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各1份 主旨: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 二、本次公告修正之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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