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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草案。
| 發布日期:2015-05-19 | 更新日期:2017-03-07 發布單位:食品組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104年5月18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41301814 

 

附件: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增修訂摘要表、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各1 

 

主旨: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三、本次預告公告修正之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2 

 

四、本公告登載於衛生福利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意見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天內陳述意見: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 

 

()電話:02-27877328

 

()傳真:02-26531062

 

()電子郵件:hades@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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