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26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字第1041100504A號
附件:「西藥藥品優良運銷規範-藥品優良運銷指引」草案1份
主旨:公告「西藥藥品優良運銷規範-藥品優良運銷指引」草案。
依據:藥物優良製造準則第三條。
公告事項:
一、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於103年6月1日公布其藥品優良運銷規範(PIC/S:Guide to Good Distribution Practice for Medicinal Products)(PE011-1),爰參照其規範內容,公告「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藥品優良運銷指引」草案。
二、本次公告「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藥品優良運銷指引」之中英文對照條文草案全文(如附件),供業者執行GDP之標準。
三、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公告刊登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113
(四)傳真:(02)27877178
(五)電子郵件:hanklin94030@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