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預告訂定「藥商得於網路買賣通路販賣乙類成藥應行登記事項」草案。
| 發布日期:2015-01-07 | 更新日期:2018-03-07 發布單位:藥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409312號
附件:藥商得於網路買賣通路販賣乙類成藥應行登記事項(草案)


主旨:預告訂定「藥商得於網路買賣通路販賣乙類成藥應行登記事項」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藥事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
三、「藥商得於網路買賣通路販賣乙類成藥應行登記事項」訂定草案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刊登公報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466
(四)傳真:(02)2787-7498
(五)電子郵件:pjl@fda.gov.tw

預告訂定「藥商得於網路買賣通路販賣乙類成藥應行登記事項」草案。 Qrcode
資訊內容對您是否有幫助:
驗證碼
請輸入圖形認證碼內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