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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3年10月31日起實施輸入油品分流管理新措施
| 發布日期:2014-11-19 | 更新日期:2014-11-19 發布單位:食品組

  為強化我國輸入油品之管理,以維護我國民眾飲食衛生安全,經跨部會共同合作,針對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第15章及第38章23節之89項油脂貨品分類號列,以複合輸入規定進行輸入分流管理,並且業者於輸入時,須於進口報單貨品名稱欄位加註輸入用途。
  自103年10月31日起,前述89項油品貨品分類號列,如輸入供食品用途,則須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輸入食品查驗,如輸入供飼料用途,則須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進口飼料查驗,如輸入供工業用途,則須向經濟部工業局辦理輸入工業用油查驗,另輸入時,未填寫輸入用途並經用途主管機關查驗者,不得輸入。
  相關公告及網址如下:
1.衛生福利部103年10月31日部授食字第1031303622號公告,網址:http://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id=11749&chk=1214e9a1-c1d8-4264-a9d6-874b4331c6ec&param=pn%3d2%26cid%3d3%26cchk%3d46552e96-810a-42c3-83e1-bd5e42344633#.VGQUuUoVEb0
2.衛生福利部103年10月31日部授食字第1031303679號公告,網址:http://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id=11750&chk=012e0247-8bff-41d9-a460-0b5d6357caee&param=pn%3d2%26cid%3d3%26cchk%3d46552e96-810a-42c3-83e1-bd5e42344633#.VGQVJEoVEb0
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3年10月24日貿服字第1037028270號公告,網址:http://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39&pid=494208&dl_DateRange=all&txt_SD=&txt_ED=&txt_Keyword=&Pageid=0
4.財政部關務署103年10月15日台關業字第1031023038號公告,網址: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69957&ctNode=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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