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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1501.10.00.00-0「第0209或1503節除外之熟豬油」等71項及1905.90.10.00-3「盛裝藥物用之空囊」等6項(附件)號列,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14-10-31 | 更新日期:2014-10-31 發布單位:食品組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1031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303679 

附件:貨品分類號列表1

主旨:公告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1501.10.00.00-0「第02091503節除外之熟豬油」等71項及1905.90.10.00-3「盛裝藥物用之空囊」等6(附件)號列,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1501.10.00.00-0「第02091503節除外之熟豬油」等71項及1905.90.10.00-3「盛裝藥物用之空囊」等6(附件)號列,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輸入規定「F01」辦理。 

公告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1501.10.00.00-0「第0209或1503節除外之熟豬油」等71項及1905.90.10.00-3「盛裝藥物用之空囊」等6項(附件)號列,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生效。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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