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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業者登錄,始得營業!
| 發布日期:2014-10-16 | 更新日期:2014-10-20 發布單位:食品組

        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於本(103)年10月16日公告訂定「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已辦理工廠登記之食用油脂製造業、加工業,以及已辦理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食用油脂輸入業,應於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登錄;其餘具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製造、加工、餐飲、輸入及販售業者,應於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錄。
        為利於確實掌握食品業者資訊,提升食品衛生管理效率,維護國人飲食衛生安全與健康,衛福部業於102年12月3日發布訂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並於103年4月24日公告食品添加物相關業者為首波應登錄之業者。應實施登錄之食品業者如未在期限前完成登錄作業且屆期未改,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除持續辦理業者說明會,與業者充分溝通及交換意見,以期業者依不同業別全力配合政府政策詳實登錄之外,並設置免付費諮詢專線(登錄制度諮詢:0800-588-106,系統操作諮詢:0809-080-209),以及培訓27位登錄資訊種子人員,於10月1日起於各縣市衛生局協助食品業者於食品業者登錄平台(http://fadenbook.fda.gov.tw/)完成登錄,俾利我國食品業者配合政府政策。該署並製作食品業者登錄辦法宣傳單張,除透過相關公協會轉知會員,亦函請經濟部、內政部、教育部、國防部、交通部、農業委員會等相關部會協助宣導。除將拍攝食品業者登錄宣導短片,同時已於該署首頁建立「食品業者登錄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3867),提供食品業者登錄平台連結及相關宣導訊息予食品業者及民眾參考。
        為加強食品衛生安全品質之管理,世界各國陸續建立掌握食品業者基本資料之制度。本國之食品業者登錄制度除為食安法之創舉,亦與國際接軌,將成為從事食品業者之門檻:完成登錄取得登錄字號,始得營業。為方便民眾辨識該食品業者是否完成登錄並取得登錄字號,食藥署另設計登錄字號套印模板(如附圖),記載食品業者名稱及食品業者登錄字號,鼓勵食品業者自行列印,並張貼於營業場所,使民眾也能看得到食品業者配合政府政策,維護食品安全之決心。
        該公告詳細訊息可至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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