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302603號
附件: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
主旨:公告「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第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