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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包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及「散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草案
| 發布日期:2014-06-20 | 更新日期:2014-06-20 發布單位:食品組

主旨:預告訂定「包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及「散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九款、第二十四條第二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二項。 

三、「包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及「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草案,預計自10511日施行,「散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草案,預計自10511日起依對象及品項分階段施行。 

四、「包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及「散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草案之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於公報之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 

   ()電話:(02)2787-7346

   ()傳真:(02)2653-1062

   ()電子郵件:linda118025@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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