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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22-02-21 | 更新日期:2022-02-21 發布單位:食品組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221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11300354

附件: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

 

主旨:訂定「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條第五項第一款

公告事項:訂定「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如附件
訂定「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生效。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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