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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第922期 2023/05/19 如需引用本署圖文,請原圖文轉載並註明出處,請勿重製、刪減或修改內容

本期提要

  • 3.守護健康!瞭解錠狀膠囊狀食品的查驗登記

        您的家中一定有不少錠狀、膠囊狀食品。可是,您是否想過,這些食品都能安心食用嗎?食藥署說明,一般食品管理原則強調業者自主管理,無需申請查驗登記,可由合法業者使用合法原料,經良好製程及品管產製,即可上市販售。但少部分的食品品項,基於管理需要,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1條規定,經查驗登記後,始准予販售流通,例如: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以及輸入錠狀膠囊狀食品。
        食藥署看示,市售的錠狀膠囊狀食品可分為國內產製及國外進口兩大類,兩者查驗登記的規範不同:
    1.國內產製:如配方中的任何一種維生素,其每日最高攝取量達到應辦理查驗登記之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認定基準表的範圍,即須辦理該項食品查驗登記,且在取得查驗登記許可後,始准予生產製造、販售流通。
    2.國外進口:需由臺灣負責廠商向衛生福利部辦理查驗登記申請,始得輸入販售。
        以國內生產製造且每日食用一粒的維生素C膠囊食品為例,成分含維生素C(抗壞血酸)200毫克,即每日最高攝取量為200毫克,已達認定基準之範圍(150至1000毫克),因此該產品應辦理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
        經查驗登記的錠狀膠囊狀食品與輸入錠狀膠囊狀食品該如何查詢?食藥署指出,兩者分別公布於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https://consumer.fda.gov.tw)首頁/整合查詢服務/食品/核可資料查詢/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證資料查詢或輸入錠狀膠囊狀食品核備查詢);為方便民眾查閱,於查詢頁面輸入「查驗登記證號/核備函字號」、「中文品名」、「英文品名」、「食品申請商」、「成分」或「關鍵字」任一欄位後,點選「搜尋」鈕即可查詢,歡迎有需要的民眾可多加善用此搜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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